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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族不同的同居经历

采访执笔:振业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)

"在漂泊的打工旅途中,空虚孤寂驱使我们不断寻找心灵的慰藉。"来自湖南的马晓连首次接受电话采访时,对同居生活的深切感触。

98年打工以来,我对爱情有着很多的美妙的幻想。带着幻想,我总是紧闭心扉,从不轻易接纳任何一个人的感情,生怕自己的梦想沾染太多的世俗晦气。直到他的出现,他走近了我。

当第一听说说起他的名字--高峰,便暗笑这名字的"迂";第一次在街上看见他穿着那套解放服装,活象"乡巴佬",这曾让我嘲笑了好一阵;第一次跟他交谈,却是正儿八经地扯上车间的事儿,多半是他向我请教,竟然带着男孩子少有的矜持与羞涩……

此后每天晚上,高峰几乎成了我房的常客。几小时的闲聊竟成了我们的"必修课",从谈流水线作业到谈文学、谈人生、谈理想、谈纳闷的现实……感觉所有的话题聊了一遍又一遍,竟乐不知倦。如果有天晚上,他没有到来,我总觉得有一丝失落感,整个心都是空荡荡的。或许,这就是漂泊在外的游子们的孤寂感吧!

我希望自己能够在现实中寻觅到真情,我们开始了这段痴迷的恋情。

我们同居的那夜,高峰望着床上的那斑斑血迹,略带激动的将我揽紧。可我深知,我们都是对方在打工驿站的心灵慰藉。我们都是觉得,没有对方在身边,我们心中总会觉得有一种失落和无助的感觉。

我们都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,还没有组织一个家庭的能力,更别说供养一个小孩子了。尽管我们多次有过肌肤之亲,但是我们尽量避免怀孕的事情发生,在与高峰同居的两年多的日子里,我没有怀过孕。这也是我们所庆幸的事儿。

2001年秋,高峰去了成都。临别时,我们没有太多的言语,我有这样的预感,我们就要结束这段恋情了。没有高峰在我的身边,孤寂无奈时常困挠着我,直到一位来自湖北的小伙子闯进我的房间,那份失落空虚感才慢慢淡去。此时,高峰来电说:我们还是分手吧!那时,我才真正体会到高峰临别时所说的那句话:我们都只是对方在某个打工驿站的心灵慰藉。

在打工群体里,像马晓连有过这样同居史例子并不是少数。在笔者通过一些媒介了解的资料里,13位有过同居史以上的打工妹里,仅仅只是一位在第一次的同居以后与男友成婚。在外打工一族,生理成熟,流浪的无奈,空虚的生活驱使她们寻求心灵的慰。同居所建立的亲密关系,使她们在生理上、心态上得到了平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

"能够拥有一个安定而温馨的家,是长期在外游子们的最大心愿。为了这个心愿,我们付出的代价竟然如此沉重。"来自河北的李婷婷在参加朋友的婚宴后,与大家坐在一起,接受访问时,对自己的那段同居经历深为悔疚。

毕业那年,我随同村姐妹来到深圳,在一间沐足公司上班。初到那里,我什么也不懂。一天晚上,一个外地老板看见我还像个小女孩,便对我动手动脚,我惊呼起来。后经我们带班孔至明出面,我才得以脱险。

次日,那位老板竟然点名要我帮他沐足。孔至明再次出面,才将那老板打发出去。在我的内心深处,已经对他无言感激了。

"我在公司附近有一间出租屋,你可以搬到那里居住,这样你会安全一些。"孔至明提议说。

望着员工们经常被侵犯,我心中直发慌,我决定搬到他的出租屋中去。

入住的那夜,我们聊得很晚,也喝了很多酒,我醉倒在床上,可他竟然没有对我做出半点非礼之举。这使我对他的君子之深为赞赏。

每当下班回到出租屋,我的心便有一种踏实感和安全感,或许这是我们职业上的后遗症吧!

我们发生关系不久,我怀孕了。当时,我又惊又怕,毕竟我年纪还小,还没到20岁啊!孔至明很果断地带我到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做了人流。

次年,我又怀孕了。我们也商讨好,年底回去结婚,可是孔至明与朋友开办的小店出了问题,他走不开。无奈之下,我自己到医院引流了。第二年,我又怀孕了,孔至明也决定放下受中的事儿,和我回去结婚。

可是,未婚先孕是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。按孔至明当地的处罚要求,要罚一万五千元才可以登记。我们一时难以拿出这么多的现钱。他的兄弟给我们出了点子,先回去继续打工,将胎儿打掉,明年再回来结婚。实在没他法了,我们只得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。如果当时我知道这将会导致终身不孕的话,即使打死我也不会去做第三次人流。

第二年,我们终于结婚了。可医生说,我很大可能终身不孕。听到这个消息,我简直不相信这是现实,等我再问多一趟时,我的眼泪掉了下来,落在丈夫茫然的脸上……

尽管我们夫妻没有因此而影响婚姻生活,但是却给夫妻俩留下抹不去的阴影,成为夫妻俩终身遗恨。

尽管李婷婷是笔者采访对象中,唯一一位能在首次同居到婚姻的打工妹,但像李婷婷的遭遇显然是悲剧的。许多打工妹在同居中,怀孕了,有的迫于经济和情面,只得到一些私人诊所引流,即使是到正规医院下引流,饱受身心的伤害。但是仍然有许多打妹没有觉悟,导致第二、第三次的怀孕,以致带来终身不孕的恶果,成为终生的遗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

"真爱使我们聚合,环境却将我们拒与婚姻之外。尽管我们在同居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,但还是觉得一丝悲凄。"广州的王小组来到咨询室,接受访问时说。

97年,四川的邓伟转到我们的公司,刚好与我同一部门。说起来,自昨年在朋友的生日晚会上认识了他后,他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
工作的需要,使我们更深入地接触。在我们确立恋爱关系的第二天,我们便住在一起了。

同居的那天开始,我们便商讨好,各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,钱财各自打理,出租屋的米盐类的生活用品,谁方便谁购买,水电费用我们轮流交纳……我们都是很理智,我们是因为爱而聚合,而不是物质。

在我们同居的四年里,双方的父母都没有察觉。直到我的母亲开始催促我成家之时,我才将我们的恋情告诉他们。

我的双亲坚决地反对,他们怎么也不肯将女儿嫁到千里之外的四川去,又说他们两老头怎么去探望女儿呢?还有可能有命去四川却冻死在途中的厄运……总之,他们怎么也让我嫁到四川去。

我曾与邓伟商讨过,用出最原始而又最硬朗的办法,谎称自己怀孕了。原先,我的双亲还是呆了好半天。可到了下午,母亲强行将我去了抚检……

最后,我劝服了邓伟,要他在我们这里落户。起初我的双亲还是不同意,后耐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,终于答应下来。

这下子却轮到邓伟的双亲坚决反对,用"养儿防老"来给他施压,说两老头老了怎么去看望孙子呢?难道要两老头客死他乡不成……

后来,我与邓伟分手了。分手那晚在我们恋爱时经常到的咖啡屋,听着优美的旋律,望着他渐去的背影,我的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凄酸。

在现代的都市里,现代的女性显得越来越成熟。在同居的过程中,她们对处理生理需求和物质支配,掌握了一定的尺度。她们往往因爱而聚合,又能将物质与爱情不沾边,使双方不会因物质而起纠纷。无论她们把握的尺度如何有标准,但是

始终无法将发生在她们同居时那段感情下一个标准尺度。

许多打工妹们很向往都市女性对同居的撇脱,认为"合则聚,不合则散"是洒脱。但是,有谁知道,发生在性与爱之间的那段感情,是她们永远抹不掉的。或许,这将会成为她们人生中刻骨铭心的伤痛。

  

《同居生活揭密》刊于《珠江》2003年3月号
      选载在《肇庆新青年》报2003年5月号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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